江西鹰潭:市社保局防疫有举措 经办服务有保障

2020-03-03 阅读次数: 2772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江西省鹰潭市社保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在稳定经济平稳增长方面提供社会保险政策服务支持,该局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推行便民服务,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公共服务两不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无后顾之忧。

强化宣传,加强防控管理

为使干部职工知悉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知识,发放了《防控知识手册》、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正确对待疫情,把防控疫情的有关通知精神和防疫的基本常识宣传到家人、亲朋、邻居,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确保舆论安全。并严格落实少出门、不聚会、不串门、戴口罩、勤洗手等基本要求。同时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防控措施件件到位,坚持每日对在岗工作人员及进出办事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对办公场所进行消毒,重点对大厅、楼道、卫生间、垃圾等进行彻底清理、消毒。

创新举措,线上服务不打折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社保经办工作,该局发出《关于“提倡网上办理和查询社保业务”的倡议书》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金领取的提示》以及相关的工作通告,暂停社保业务窗口受理,依托社保网厅、江西人社APP、赣服通等网络平台,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等 “不见面”经办手段,引导帮助参保群众“不出家门办社保”。截至日前,已累计办理线上业务370余件,预约办件近100件。

同时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业务工作群等途径广泛宣传,在政策范围内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参保人员提供一切方便。对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人员未能按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延期补办,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做到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企业未及时办理参保职工减少手续,待疫情解除后补办的,职工参保截止日记录到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当月,逾期期间企业应减未减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在企业补办手续后予以抵扣;参保人员未及时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手续的,可在疫情解除后补办,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逾期期间应发放的基本养老金。

贴心服务,开辟“绿色通道”

积极开辟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处理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伤职工伤残、工亡等工伤待遇核定,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对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原则上在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当日完成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和支付审核,24小时内将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到位。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对于企业和参保群众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能够及时落地,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