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2018-08-27 阅读次数: 2806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决定提高2018年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在中央安排2018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18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元,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提标后,宁夏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43元。

2011年,自治区率先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之后分别于2012年、2013年、2015年、2017年4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初步形成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责任分担、基础养老金资金结构多元的格局。此次调整,总体上按人均23元(中央调整18元、自治区调整5元)的调整水平把握。其中,一是普调,按每人每月20元调整。二是适当倾斜,对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提高2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提高4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提高6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提高8元。目前,自治区所有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共计43.78万,此举将惠及数十万城乡家庭。


据悉,此次中央调整的基础养老金18元由中央财政给予全额补助,自治区增加的基础养老金5元由自治区财政全额补助,各地将于2018年9月15日之前发放到位。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