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一款专用”好还是“多款专用”好?

2018-05-16 阅读次数: 1646

    在去库存的大背景下,不少城市探索放宽提取条件,日前,陕西省就在全省推广提取住房公积金看大病,那就有人问了,住房公积金是“专款专用”好还是“一款多用”好? 
    目前来看,放款提取条件上虽有不同,但用来看病已成基本配置:武汉市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定期提取公积金;三亚更将公积金用途拓宽至物业费、看病、交学费等,像成都、天津等地也开展了职工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放宽提取会影响购房使用吗】 
    以西安为例,去年一年,因重大疾病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有1380余万元,占2015年总提取数额的0.06%,占比小。提取金额占比最大的主要还是购房、租房、还贷三大块。所以,放宽提取条件并不会对购房使用产生大的影响。 
“多用”好还是“专用”好】 
    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的扩大,确实帮助了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从保障性上来看,确实起到了这样的作用。但从住房公积金的字面上也不难理解,这是针对住房的社会保障,从“专用”到“多用”可能有违初衷,这或许也是最大的争议之处。 

    中国经济网评论员董少鹏就曾表示,住房公积金当然应该专款专用,如果是一个理财产品,比如保险或者证券基金的产品,其获得的增值收益做什么都可以,但混淆这种专项基金的使用途径则不可取。 
其实,本质上,自己缴的钱,自己用,并没什么不妥。看似霸道,但情理上是能说通的,毕竟生命大于一切,不少城市这样做也体现了人性化。不过,从长远看,住房公积金还是要用在房子的消费上,一些楼市成交较旺的城市已经出现公积金吃紧、贷款难的问题。从全国范围来看,让住房公积金为职工重大疾病埋单,似乎并不可行。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中,也并没有把重大疾病导致贫困列入提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