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3月1日施行的校企合作方法,将如何引发行业和社会变局?

2018-03-15 阅读次数: 2370

日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六部门印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简称“《办法》”),对校企合作形式、促进措施、监督检查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3月1日开始,这一《办法》正式施行。

《办法》提出,职业学校和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7种合作。在《办法》出台后的答记者问中,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提到,政策在6方面有创新点,其中包括“提出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落实财税用地、职业教育集团以及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促进教师和企业人员双向流动、保护学生权益、建设服务体系等具体措施”、“规定了教育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和违法行为的惩处机制等内容,规定了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各层面的校企合作管理运行机制和职权分工”等。

作为参与校企合作中的重要两方,教育培训企业、职业院校如何看待新出台的政策?《办法》会给学校、企业、培训机构分别带来什么福利和影响?校企合作过程中,落地的困难点又是什么?鲸媒体分别与达内教育校企合作负责人高玮、恒企教育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度的沟通,同时也采访了与正保远程教育合作的两所职业院校相关负责人——西安职业技术学院财政金融系主任、副教授赵玉坤,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主任张钦宇。

导读:

《办法》中提出的七种校企合作形式,哪些是主流?哪些实施起来难度较大?《办法》出台对职业学校、企业、教育培训机构带来哪些福利和影响?校企合作中的难点究竟是什么?如何建立校企合作中的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

1《办法》中有哪些亮点和影响?

鲸媒体:《办法》中提出了七种校企合作的形式,包括合作设置专业、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或职工培训方案、开展学徒制合作、合作创建并共同管理教学和科研机构、合作研发岗位规范、组织开展技能竞赛等活动、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合作方式和内容。其中哪些形式目前是主流?哪些实施起来难度比较大?

达内教育高玮:第一条专业建设其实已经开展多年了,达内大范围开展是从2015年开始的。

第二条人才培养方案、人员互相兼职等,目前还不是达内的主营,我们会派老师去学校承担他们实习实训的课程,学校也会派老师来达内顶岗学习,短则半个月,长则两个月。但目前高校老师来给我们员工做培训的情况还不太多。

第三条学徒制是高级院校寻求校企合作最主要的一种模式。学徒制其实是指有实践经验的人带着学校的孩子们进行实习。达内从2005年开始接受高校里的实习实训的学生,技术老师们会带着他们来做项目。

对于第四条,我们做的比较成熟的是实习实训基地和学生的创新创业。实习实训包括两种:学校把达内指定为他们的实习实训基地;我们在学校里面设立达内实习实训基地,形成了校内校外双轨模式。创新创业也有两种形式:有意识地和高校老师联合指导学生,从中锻炼他们创新创业的能力;我们自己也举行创新创业大赛,给学校的学生提供一个锻炼的平台。

第五条合作研发岗位规范质量标准。这其实也要对标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因为研发完岗位规范和质量标准之后,还是要落地。要把岗位规范和质量标准贯穿和融入到人才培养方案里。比如达内和学校研讨人才培养的方案,双方是有分工的,学校会专注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达内会专注核心课。

对于第六条开展技能竞赛,学校的学生能做科研的毕竟是少数,竞赛相当于是模拟的环节。例如,我们在深度合作的学校里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大一的学生平时的课程安排比较满,我们会利用他们晚上和周末的时间做一些关于团队拓展的训练,行业讲座、技术讲座、成功人士分享等。大二开始学生已经接触到一些专业课了,我们会配合学校专业课的内容去给他们做一些小项目,比如学Java的学生,我们可能会利用他的业余时间带他去做一个扫地雷的游戏开发,或者做微信某个小功能的开发,进一步加强他对这个事情的认知程度。等到他大二下学期和大三上学期我们再给他上专业核心课的时候,达内的教学质量就会比没有渗透的要好很多。

第七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合作方式和内容)其实我觉得对国家来讲是很难得的,它会充分调动民间的智慧和力量。比如混合所有制目前可能还不太明朗,其实大家可以大胆地去尝试,只要不违法,学校和企业都觉得是可以的,能够帮助到学校,企业又能够实现它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那么就可以好好探讨。【鲸媒体注:混合所有制指的是《办法》中第二十条“鼓励各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校企合作”。】

恒企教育相关负责人:第一种方式合作设置专业、研发专业标准,开发课程体系、教学标准以及教材方面,在校企合作中运用比较广泛,主流形式可能还是在专业共建和二级学院建设方面。

而实施难度较大的是学徒制建设,因为它的含义和涵盖的内容太广。

对于目前校企合作的总体趋势来说,这七种形式已经比较全面。在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也是多种多样的,比如教学方面、制度管理方面、招生策略方面等等,但是我们基于一个良好的共识,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协商和讨论来解决。实施难度还是取决于怎么去做。教育事业我们做了很多年,方法总比困难多。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赵玉坤:个人认为,七种方式中最值得期盼的是第七种“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合作方式和内容”,这就需要广大的“校企合作”双方充分大胆地开展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既要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又要高度发扬新时代创新创业精神,开拓出“校企”双方需要、家长学生都满意、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岗位能够容纳的新模式。

我觉得第一和第二种方式目前是主流,并已经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和经验。

第五种“合作研发岗位规范、质量标准等”实施起来难度比较大。因为在目前的行业管理和教育管理体制下,无论站在学校还是企业的角度上,都很难完成“合作研发岗位规范、质量标准”。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张钦宇:《办法》中提出的七种校企合作形式基本就是目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形式的代表,前四种比较常见,目前职业院校每个学校的定位、环境、行业地位以及与行业衔接等资源不同,影响到《办法》中提出的具体形式实施的难度因校不同产生很大的差异性。同时专业领域的差异性也对校企合作的形式造成非常大的差异。

鲸媒体:《办法》出台之后,您觉得将会对职业学校、企业、教育培训机构这三方分别带来哪些福利和影响?或者会遇到什么困难?

达内教育高玮:企业之所以参与积极性不大,是因为它觉得收益与付出是不成正比的。收益不大。目前政策想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是比较有限的。中国的企业都会想当然地认为,培训机构或高校的责任就是把人培养合格了送到企业,企业就只是把这些人招聘进来、把活干好,促进产业发展,这个观念在中国根深蒂固。想要改变这样的观念,在这之间形成桥梁和梯队我觉得还需要时间。如果某些省份真的能够为参与的企业减税,或者对其业务运营上确实有实质性帮助,那么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就会更大一些。

现在有些企业其实做得也挺好,他们会跟一些高职院校联合做订单班。我看到有很多生产型的企业与某个高职院校合作,规定某个专业就是企业的订单班,这些学生统一穿企业的工服,从大一开始就可以到厂里工作。

但对企业而言有一个问题是,教育部对于课程的设置要求还是挺高的,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等都有学分占比规定,可以让企业和高校灵活变通的内容很少,所以学生到企业去实习的机会和时间就大大压缩了。因此参与的企业有可能就会减少,反而企业更愿意到像达内这样的培训机构来招人。

所以达内的课程通常会集中到某一个学期,周一到周五全天上课,用强化训练的模式保证教学效果。

恒企教育相关负责人:从整个教育行业来说,《办法》的出台给三方在业务方面指引了方向。

对于职业学校来说,这几种合作形式提升了学校的专业竞争力,创新了人才培养模式,引入了企业的优质资源,完善了学校的设备设施以及提高了学生的就业率。

对于企业来说,促进了人力资源的开发,降低了对口专业人才引进的难度。

对于教育培训机构来说,通过与学校、企业形成的桥梁,制定相关的学生或员工的培训方案,提升了教育培训机构招生力度。

教育行业的发展需要不断注入新的活力,积极参与到学校教学活动中,如果不能实现课程上的共同研发和探讨,很难深入进去。主要遇到的困难有:很多企业与学校的合作停留在表层上,学校为企业主动全面服务的精神和能力还不够,企业也仅仅给学校提供实习基地或横向课题开发,能够参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专业的建设和课程开发的较少。企业在校企合作中获利不多,企业作为一个独立法人,其核心是盈利。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赵玉坤:目前校企双方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深的原因很多,但个人观察发现,校企合作并不能达到双方“各取所需”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道理很简单,企业最终是要追求利润的,如果不能在合作中获得企业需要的人才或者直接说“岗位所需员工”,积极性当然不大。这就需要职业学校紧紧围绕企业所需岗位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并做好相关各个环节的工作。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张钦宇:对于学校而言:在推进校企合作的时候就有了依据,《办法》中有硬性的规定校企合作列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衡量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的指标,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职业学校加大对于校企合作的人力、物力等的投入。同时《办法》中规定教育部门提供的支持也有利于引导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对于企业而言:《办法》中提出了很多方面对于校企合作的支持和参与企业的奖励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提升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但是我们还是希望政策出台实施的细则,让奖励机制能够充分地发挥作用。

对于教育培训机构而言:《办法》中提到的合作形式、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建设,是教育培训机构有别于职业学校的最大区别,很多教育培训机构本身就建立在职业院校对于校企合作没有办法得到满足的需求上,例如:正保针对会计专业提供的实训平台、代理记账实训机构等模式。

鲸媒体:《办法》提到,“职业学校及教师、学生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可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您怎么看待这一点?

达内教育高玮:其实这是跟以往政策相比的两个亮点之一,即企业如果参与校企合作可以抵税。

抵税问题早在2007年的促进职业教育办法的文件中已经提出,国家今年再次重申也表明了态度,但在落地上,各地要根据具体经济发展、产业发展、人才需求等方面制定具体的落地计划。

《办法》的第二个亮点是关于混合所有制。以前国家对于混合所有制也提出来了,但是具体如何怎么做、法律如何配套等等目前可能还不太明确,《办法》又进一步提出了。

很多企业已经参与了民办大学的建设,混合所有制最麻烦的一点是牵扯到国有资产流失,因为现在公办学校的所有资产是属于国家的。国有资产跟民营资产去进行合作,在股东层面上、资本层面上怎么去进行融合,目前这些还无法可依,所以这块还在摸索中。

恒企教育相关负责人:我很赞同这个办法,这是对知识产权的维护,也是教育工作者辛勤的劳动成果。对于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至关重要。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张钦宇:对于这个政策我们是积极支持的,我们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2015年提出建设创客校园以来,学院科研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教师、学生在创客校园活动中取得了部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业,但是专利的转化效果不好,据我们了解这种情况在职业学校存在很多,也希望借助这一政策能够让更多的创新落地,产生实际经济效益。

2 校企合作中的难点究竟是什么?

鲸媒体:教育行政部门“对校企合作设置的适应就业市场需求的新专业,应当予以支持”,目前培训机构获得了哪些支持?

达内教育高玮:新技术层出不穷,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教育部的专业目录更新没有那么快,所以允许在专业后面加上新的方向。比如人工智能,它可能跟计算机、信息、数学都会有很强的联系,那么学校可以在数学专业的后面加上一个人工智能方向,或者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这个专业后面也加一个人工智能方向。虽然它没有出现在教育部的专业目录里,但并不影响新技术在高校里面让学生来学习,我觉得这一点国家做得挺好的。

恒企教育相关负责人:培训机构相对获得的支持可能较少,学校的支持力度更多一些。作为教育行业的一份子,我们也始终把握好机遇,探索新的发展思路,规划好各赛道的战略目标。《办法》出台以后肯定对校企合作的深度、广度都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

鲸媒体:“职业学校和企业应建立校企合作的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有观点认为,评价应该包括专业评价和学生评价,且都包含第三方机构的评价。您觉得什么样的过程管理和评价制度比较好,有何建议?

达内教育高玮:对于过程管理和评价制度,企业可以快速落地、行动,及时调整,但对于高效而言,调整较为困难。因为他们的过程管理和绩效考评体系不是某一个学校自己就能定的,会牵扯到国家对于教师体系、职能体系的不同考评原则和运行的绩效标准。《办法》有了这样的一些内容后,其实背后也释放的是,这一块可以慢慢地进行调整。

我曾了解到,在四川有一所学校的二级学院,彻底改革了对于老师的考核模式和考评机制。学院对大一学生的课程进行了改革,好像只保留了英语、体育、思想政治这三门课,其他的课都不上了。大一下学期开始,合作企业就会入校,把简单的工作项目和任务带到学校去,也就是说,学生既有学校的老师,也配有企业的老师。对于学校老师的考评除了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看学生的项目完成情况等。

关于绩效评价的制度,国家也在倡导“管办评分离”,即学校管理、实际的办学单位和评价单位是要分开的,不能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以前是“一刀切”,比如都是本科学校,就按照本科学校的标准去评估。但从2017年开始,专家组入校评估时会按照学校自身情况做出可以改进和提升的建议等。不再是“一刀切”。

恒企教育相关负责人:过程管理更多的是要符合现实情况和实际,职业学校有自己的特点,企业有企业发展的规划,所以过程管理要校企双方相互协定来解决。

评价制度方面肯定要涉及到学校和企业这两个方面的主体,在专业建设方面的评价,学生合格率、到课率、相关测评等其实都可以纳入到评价制度中。但要注意的是,这种评价制度肯定是灵活的,可以根据不同学校、企业进行实际调整。

鲸媒体:贵公司目前跟多少学校有合作?主要是哪些形式?实施落地过程中有何经验或困难?

达内教育高玮:我们专业共建的合作院校有将近100所,涉及280多个专业。平均和每个学校合作设置2-3个专业。

原来我们只能做实习实训,在学校毕业的最后一个学期去学校招生。但现在我们可以和学校做多种模式的尝试,比如我们的老师去学校讲课,学校给发工资;还有我们和学校联合办学,共建一个新专业;双方做课程置换,做产学研合作的项目。现在困难越来越少。

最大的难点还是经费的问题。国家鼓励学校采购服务,但对服务如何定价、设立的标准是什么等都没有规范,所以学校是不敢采购的,怕担责任。经费的问题仍然需要企业自筹或者学生自愿。所以如果未来有一天国家既鼓励学校采购服务,又对服务定价的标准和采购的原则作了细则性的规定,那这个障碍真的就彻底的扫除了。

恒企教育相关负责人:我们合作的形式主要还是《办法》中提到的几种形式,但是企业与学校之间没有一个良性的沟通渠道,政府主导的思维并没有被很好地贯彻。部分地区高职院校在合作办学过程中对企业要求有的过于牵强。我们在校企合作过程中遇到的贵人很多,当然政府支持的力度也不小。但是我们也希望在接下来的校企合作中,政府能够起到主导作用,而不是恒企单方面的努力。

教育行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离不开企业的支持,校企合作将会为企业与学校搭建更加优质的对话平台,实现互利共赢。在实施落地经验方面,校企合作的本质就是人才培养,只要是用心与学校共同培养人才,学校都是欢迎的。所以学校与企业的沟通就是在人才培养方案上的高度共识,只要把人才培养出来了,企业和学校就实现了真正的互利共赢。

鲸媒体:您觉得《办法》对教育行业有哪些其他影响?

达内教育高玮:政策的出台可能让很多投资机构也会更关注。中国很多生意的壮大得益于政策红利,没准又一轮教育行业的投资热潮又会产生,资本的活跃往往会助推很多事情的发展。

恒企教育相关负责人:《办法》更好地指引了校企合作的方向,破解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不顺畅、合作协议不规范、育人效果不明显等难题,激发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对于教育行业会更加的规范。

观望各项政府导向政策,我们预计在接下来的十年中,企业与高校之间共同建立的职教集团,职教联盟等具有时代特色的职教产业将形成大规模的趋势,企业与高校合作而催生的集团合作式发展可以对教育资源的整合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对职业教育理念的传播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张钦宇:《办法》对于教育行业会产生比较深远的影响,有办法、有措施、有监督全方位地对职业学校校企合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措施,有利于推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深入发展,提升校企合作的效果。同时,希望相关部门对《办法》提出实施细则,注意兼顾公平,本身职业学校的发展就不均衡,应该树立一批典型,按照标准向其他学校推广。

结语:

校企合作形式一直在丰富之中,在此前的《办法》答记者问中,有关负责人披露了一组数据:目前全国组建1400多个职教集团,覆盖了90%的高职和70%的中职学校,吸引了约3万家企业参与。

《办法》出台后,除了要提升企业与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等的合作积极性,加深参与程度,下一步相关单位还将开展大样本试点工作——积极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和产教融合试点,研究制订并启动实施“十百千”产教融合行动计划,围绕服务“中国制造2025”等,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遴选10个左右省份、100个左右城市、1000家左右示范职业学校(职教集团)和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

恒企教育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鲸媒体采访时也指出,其实职业教育与培训企业之间有很多共通点,专业技术技能的提升是人才培养的关键。但企业毕竟需要考虑到合作的成本问题,教育投资等软硬件的支出。校企合作实现的人才输出渠道多样化,也需要政府部门予以导向,实现良好的人才市场配置。“政府如果能够在政策上给予企业和学校更多的保障性措施,比如出台专门的关于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校企合作市场,在确保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维护学校利益和企业利益,实现利益的均等分配,这样的话,不管是对企业来说,还是对学校来说,都能够吃到一颗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