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社保转移流程:如何办理社保转移

2018-10-12 阅读次数: 2884

西安社保转移流程有哪些?社保如何转移呢?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办理材料
  
  除个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外,还需要在办理下列保险时带以下相关资料:
  
  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由社保转出单位出具)
  
  医疗保险: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社保转出单位出具)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社保转入地开具)
  
  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
  
  公积金:
  
  接受单位开据的公积金接收函,上面写清楚:公司的公积金账号、公积金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公司名称,并且加盖公司公章。
  
  办理流程
  
  1、打印凭证
  
  前往柜面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参保凭证》);
  
  2、把凭证交到新参保机构
  
  将凭证交给之后要继续缴纳保险的地区新参保机构;
  
  3、新参保机构寄联系函回原参保机构
  
  新参保机构寄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回原参保机构;
  
  4、原参保机构寄信息表至新参保机构
  
  原参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寄送《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至新参保机构。
  
  办理地点
  
  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