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味” 的实习需要制度约束

2016-05-09 阅读次数: 4626

对于职业学校学生而言, 实习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在边干边学过程中, 可以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 然而, 现实中,职业学校学生的实习问题频发。 如何理顺技校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如何保障职业学校学生的权益?

“变了味”的实习2014年, 南京某职业院校学生向媒体曝光, 该专业一个班30多名学生被学校安排到南京华日液晶显示技术公司进行为期10周的实习。 所谓实习就是在生产线上工作, 时间与正式工一样两班倒, 一班要工作11个小时, 中间仅有1小时吃饭休息时间。 如此高强度的工作, 报酬每天只有12.5元。

南京人社局介入调查后发现, 学生反映的实习工时长等情况属实, 而且这批学生中有两人未满16周岁。

这绝非孤例。 近年来, 在河南、 贵州等多地都曾出现过职业学校以实习名义组织学生到工厂打工的现象, 学生劳动强度大但报酬微薄。 更有甚者,打着 “实习” 旗号充当 “包工头” 或“黑中介”, 并把职业学校学生送到夜总会实习。

在校学生实习不属于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等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企业无需与在校学生签订劳动合同, 履行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 社会保险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部分招工难日益凸显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职业院校实习生成为解决用工短缺的 “物美价廉” 的最佳途径。

近日, 一项调查显示,57.5%的受访者认为职校学生毕业实习中存在学校以实习 “捆绑” 学生的问题,56.7%的受访者发现职业学校在学生实习中充当 “包工头”。

身不由己的学校

一项调查表明,63.8%的受访者认为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是企业和职业学校“唯利是图”。究其根源, 这种乱象背后,是职业学校与企业的扭曲关系。

对于学生实习的事情, 南京那所学校校长曾经回应说, 学生实习无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也就没有报酬, 给多少补贴只能是企业说了算。 他坦陈, 学校办得好, 关键在于跟企业的关系好,企业向学校提供实习场地和教学材料,接受学校的毕业生, 还会给一定的赞助,这都是学校必须倚重的资源。

一位在技校从事多年教学的教师表示, 技校很容易受制于企业而导致学生的权益被侵害, 企业不接受1个月的短期实习, 技校会把一年的实习教学时间集中起来, 让学生几个月甚至半年都在工厂里。 企业工期紧或人手不够时, 技校会安排学生去顶岗, 劳动强度与正式工无异,给学生实习补贴的企业比较少。

亟须厘清的关系

在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的背景下, 有人认为,职业学校的话语权并不那么弱。

深圳市携创技工学校校长伊俊宏指出, 在企业用工紧张的今天, 学校应该有话语权, 学校要引起重视, 为学生寻找合适的企业。

如此观点和南宁技师学院院长李志恰好相符。 李志同样认为, 学校应该多为学生着想,技校学生就业还是不错的,处于就业卖方市场, 可以尽量为学生寻找优质的实习和就业岗位。

在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所长郭扬看来, 要在根本上解决职校学生被当作廉价劳动力的问题, 就需要解决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问题。

在国外, 企业、 学校都是职业教育的主体。 而国内只有学校是职业教育的主体,合作的企业只是一个参与方。

德国的双元制中, 学校和企业在教育中都起到重要作用。 企业参与了职业教育, 有必要为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学徒岗, 即企业的这个岗位本来就是为学徒而设的,不存在顶岗的问题。

郭扬强调, 在市场化体制下, 如何让企业参与到教学中来, 这是要解决的问题。 激励企业不能用提供免费劳动力的形式, 而是要他们参与到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来, 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要让大企业提供培训岗位, 中小企业如果不能提供岗位就要有培训中心, 以这种形式参与到职业教育当中。 但是, 企业本身是追求利润的, 所以吸引企业需要有新的想法,比如给予税收方面的优惠。

不少技工学校校长一致认为, 治理顶岗实习乱象, 可以采取几种行之有效的措施: 顶岗实习前寻找好目标企业,顶岗实习合作协议中约定相关条件, 打破 “2+1”学制模式,实行有计划的工学交替, 扩大校企共培类的冠名班、 订单班规模, 缩短顶岗实习时间, 延长在校的实训和教学的时间, 特别是综合大作业的训练,以保证学生培养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