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1 阅读次数: 5157
据安徽省统计局2017年6月1日最新发布的数据,2016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9102元,与2015年的55139元相比,增加了3963元。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1289元。根据该数据,2017年度安徽省各地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也将有所调整:
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预测1(可能性很大):
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16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其中2016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1289元,月平均工资为5107元。最终得出,2017年度合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最低基数)为3064元。
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高不高于2016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则2017年合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最高基数)为15321元。
参考依据: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计算方法
根据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计算方法,最低不得低于2015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其中年平均工资56974元,月平均工资为4748元。最终得出,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基数为2849元(4748×60%);单位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高不得高于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2016年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最高基数为14244元(4748×300%)。
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预测2:
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16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其中年平均工资59102元,月平均工资为4925。最终得出,2017年度合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最低基数)为2955元。
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高不高于2016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则2017年度合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最高基数)为14775元。
参考依据: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计算方法
根据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计算方法,最低不得低于2013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其中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7806元,则月平均工资为3984。最终得出,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391元(3984×60%);单位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高不得高于2013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即2014年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最高不得高于11952元(3984×300%)。
备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非官方公布数据,实际缴费基数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