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中断怎么办

2017-03-21 阅读次数: 4191

  合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中断怎么办社会保险关系中断会直接影响参保人的缴费年限核算和社保待遇领取,在部分城市社保缴费还与购房、购车等政策联系紧密。因此,社保关系一旦中断,应及时接续,以减轻其带来的不利影响。

  那么,社保断了究竟应该怎么办?一起来看看权威解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中断怎么办?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社会保险关系中断后可通过两种方式接续社保关系,缴纳社会保险费。

  通过单位接续关系

  职工重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以个人身份接续关系

  可以按所在省份的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如果缴费中断,可以通过补缴相关年限的保险费,获得养老金领取资格。

  参保人应当按照户籍所在地城乡居保的政策规定补缴保费,具体经办手续应当到户籍所在地所属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办理 。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中断怎么办?

  “按照有关规定(《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应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发生变更的3个月内,按规定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3个月内需按规定补缴

  参保人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前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中断不超过3个月且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按参保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

  待遇享受等待期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基金运行情况的差异,国家层面对基本医保参保人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后的待遇享受等待期没有作统一规定。

  基本医保制度实践中,为预防无病逃避参保缴费责任,有病临时参保享受待遇等选择性参保的道德风险,确保正常参保缴费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基金安全,各地都对参保人医保关系发生变更时的待遇享受作了具体规定。

  实际操作中,多数统筹区普遍做法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中断缴费后3个月(也有地方规定6个月)内补缴相关费用并继续参保缴费的,从补缴费用的次月起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再次缴费参保时,规定有3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内,参保人需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居民医保国家层面对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后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也没有作统一规定。

  地方实践一般是上年9月-12月份一次性缴纳次年的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12月31日。一般不支持中途参保缴费,如果参保人员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费,则不享受待遇。

  仅少数统筹区支持当年缴纳当年的居民医保费用,但都设置了1-3个月不等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在待遇享受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小编提醒

  社保卡和医保卡不是一回事,二者有以下一些区别:

  概念不同

  社保卡就是社会保障卡,是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账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

  功能不同

  社保卡不仅具有医保卡功能,还是办理各项社保业务的重要凭证,例如领取失业金等等。但医保卡仅限于医保功能,只能用来享受医保待遇。

  发卡部门不同

  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而社保卡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

  安全性能不同

  社保卡有较为严格的密钥管理体系和审批,安全系数较高;而医保卡则没有这种管理体系,安全系数较低。

  最后,不少人对社保和医保还搞不清,其实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当然,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五险”会变成“四险”。

  医保是医疗保险的简称,它是职工在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